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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省试行直接结清各省普通门诊费用

2021-02-03 10:1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960

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山西、内蒙古等15个新省份为跨省直接结算门诊费用试点省份。从2月1日起,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可依托全国远程医疗结算系统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信息图片:患者在指导下使用人脸识别系统保留专家号。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三省相继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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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到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等部分统筹地区已全部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突破1万3百万家。


1月1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新试点省份名单的通知》公布。


根据通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增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从2021年2月1日起,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新设的15个省区作为一般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是首批开放89个统筹地区、663家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同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关于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三省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通知》也同时公布。


根据文件,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等11个省(区、市)总体规划区,以及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一级,均接入全国异地医疗结算系统,并接入一般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同时,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0200家,定点药店11800家。试运行也于2021年2月1日开始。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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