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算修法进一步明确医师权益和职责
医生是发展卫生事业的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力量。"记者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这次会议修改了"从业人员法",进一步强化了医生保护机制,改善了医生的职责和义务。
执业医师法"是我国第一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我国的医生队伍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支持了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改革的深入,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必要对执业医师法进行修改。
据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修订了现行的"执业医师法",制定了"医师法"草案,并提交常务委员会本次审查。草案共七章五十八条,对现行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包括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和待遇,完善医生的职责和义务,完善医生考试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医生教育培训考试制度,完善法律责任等。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柳倩介绍了修改"从业人员法"的解释,为了与"教师法"、"审判法"、"律师法"等职业类有关法律法规的法律名称相统一,草案建议将"执业者法"的法律名称改为"医生法"。修改法定名称不涉及现行的医生分类管理、资格考试、执业登记考试等制度,不影响对医生执业的严格要求。
近年来,暴力医疗事件不仅侵犯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草案"保障措施"新一章明确规定,政府要保持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依法有效预防和打击涉及医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医务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和卫生保障用品,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主动解决医疗纠纷,确保医务人员在实践中的安全。
草案还借鉴了新冠肺炎的防控经验。例如,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适应现代疾病防治体系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发生紧急情况和国防动员需要时,医生应当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的派遣;医生应当及时报告传染病、不明原因和不正常的健康事件;预防和早期预警、挽救生命和帮助受伤的医生应当得到承认或奖励。